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車輛上牌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關于建德市高層次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yǎng)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委〔2016〕2號)要求,為做好高層次人才車輛上牌補貼工作,特制訂本細則。
一、政策內容
妥善解決高層次人才交通保障問題,對在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實施后未辦理過浙A牌照小客車登記的E類人才,通過競拍方式取得小客車上牌指標,給予車輛上牌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低于3萬元按實際價格支付。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申報對象:在我市用人單位工作(不含國家、省、杭州市所屬在建單位),并符合《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guī)定,已被認定為E類的高層次人才。A、B、C、D類人才按照《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yǎng)工作的若干意見》(杭州市委〔2015〕2號)規(guī)定,享受杭州市級補助政策。
申報條件:在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實施后,通過競拍方式取得小客車上牌指標。
三、辦理流程
1、申請對象本人或用人單位填報《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車輛上牌補貼申請表》,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事業(yè)單位人員需報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2、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上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審核申請對象小客車登記情況,經公安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
3、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并報市委人才辦審批,市委人才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fā)放補貼。
四、所需材料
1、《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車輛上牌補貼申請表》;
2、夫妻雙方身份證(單身提供本人身份證);
3、人才認定證書;
4、競拍方式取得小客車上牌指標的繳費憑證。
五、申報時間
常年受理申報,補助資金每年分兩批次進行撥付。
本細則由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